魔是什么?我认为魔即道!是修行历练而非不堪极恶

人们总是把魔当成极恶者,不堪之徒,任何邪事都冠加魔上,动不动就打杀叫骂,然可知在华夏传统文化中这个魔虽是恶,但却也是一种道,是一种“道”的修炼过程。

道教经典《灵宝大法》中提到了十种魔:

天魔——上天试道者

地魔——一切灾难者

人魔——引人入迷者

鬼魔——冤魂恶鬼者

神魔——贪利养之者

阳魔——眷属阻道者

阴魔——梦中乱神者

病魔——业病缠身者

妖魔——木石禽兽之精者

境魔——无定力幻境见神仙者

十魔即劫难,渡劫便是渡此十魔之劫,而不是所谓的雷劫!

妖魔鬼怪一同出世,是出自元代著名文人李好古《张生煮海》中的第一折:“我家东人好傻也,安知他不是个妖魔鬼怪,便信着他跟将去了。”

于此以后便有了妖魔鬼怪!

其实这魔就是外来宗教和中国本土文化的碰撞。

魔是什么?我认为魔即道!是修行历练而非不堪极恶

何为魔?近代西方通俗文化于网路与媒体的侵浸,以及佛教经典之大力宣扬之下,对于“魔”的观念与我国至道文化的差别甚钜。

《正字通》译经论曰:“魔,古从石作磨。梁武帝改从鬼。”

磨本来有砥砺试炼之义,改石为鬼而皆成大力邪鬼之说。

梁武帝信佛,因佛教魔说而把磨练的磨改成魔鬼的魔!以至于磨练褪去,魔鬼降世!

故佛教的魔说与我道教魔说,有所不同。

《大智度论》:“问曰:“何以名魔?”

答曰:‘夺慧命、坏道法功德善本,是故名为魔。”

而佛教主体文化是婆罗门文化的变种,所以他们的魔也来自婆罗门的魔。在古代印度神话及宗教文献中写道,世界分为多个层次多个天宇,其中第六天宇的统治者便是魔王波旬。作为第六天宇的统治者,魔王波旬非但未曾为百姓谋福求利,还时常和他手下的魔将到下界捣乱,可谓坏事干尽,搞得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因此魔王波旬也被人们视作邪恶势力的代表,并称之为魔。

而于中国传统道教而言,元始天尊龙汉开图尔后统御三界,有无数之自然之神灵通过修炼而登真。

道经曰:于显者为之仙帝,主司赐福与教化。于隐者为之魔帝,主司护卫与惩戒。此者正与我道两仪之说相符。仙帝与魔帝同属元始天尊之麾下,魔帝严镇北酆之上,而此地也正是“雷城”之所在。

这便是道教阴阳之说的一种显化。阴阳者两仪,两仪谓正反,有无!

魔是什么?我认为魔即道!是修行历练而非不堪极恶

魔帝者又以五帝大魔王,八方大魔王,五天大魔王为代表。

据道经记载,五帝大魔王为万神之宗,有天福而无天德,常傲慢自大,称自己与诸天上帝齐功,经常在上界与诸天战斗。天上神魔斗争,则人间劫火洞然,兵戈四起,生灵涂炭。

元始天尊悲悯群生,故遣真武大帝降伏群魔。自此,诸大魔王束手服膺,皈依太上无极大道,共在元始天尊前发大誓愿,若未来有学道求仙者,诸大魔王并与诸天神众记人功行,设立种种关卡、考试学道者的心性,或以种种美色迷惑人心,或以种种恶毒磨砺人身,有能顺利通过“魔考”的学道者,则诸大魔王同为保举,上登仙界;若是受不了“魔考”,半途而废的学人,则魔王也要感叹:“尔不乐仙道,三界那的过?其欲转五道,吾当复奈何。”

魔是什么?我认为魔即道!是修行历练而非不堪极恶

所以道教的魔王与一般我们熟悉的魔王不同,是元始天尊创造的,用以代表道法的另一面,虽然也为恶,但其实是奉元始天尊的命令试探学道者的黑脸角色,说白一点就是用来淘汰“垃圾”的。

同时也因为此说,“魔”也是道的兵将!

故道魔相生相护,道者天,“魔”者地

魔是什么?我认为魔即道!是修行历练而非不堪极恶

不过我也有点搞不懂,既然魔是考验,可诸多道教文献记载上面许多仙人神灵和魔是不死不休的样子,都已斩妖除魔为己任。

难不成“魔”化作了实体?

换个说法来说,“道魔”也许我可以这样解释:“道魔”就是网游中的怪,元始天尊专门整出来给修行人打怪升级的,而且可以收服作为“宝宝”。

同时“道魔”还等于武力评估器和学科考核!

而“外魔”就是实体之魔,不外乎外来者,不入我华夏之道的“外道”?

不知道这样的解释算不算过关?

反正经过众多“魔考”而成仙做神者,都是有德有道者,故有德不配位不可为神之说!

所以修仙小说中仙神都是旁门左道,只修护道之术,而不修自身德行。

打个比方吧!且看下传统神话中的神灵,日夜游神就是监管人间善恶的,守护正道的神灵,不过二者不算大神,我就换一个大神镇楼,他也是正道代表神之一,同时也是武力代表神之一。

魔是什么?我认为魔即道!是修行历练而非不堪极恶

北极天蓬大元帅,他“现三头六臂之威容,运七政八灵之洪造,帝钟才震,万圣齐临;钺斧轻挥,群魔碎灭,神光赫赫,常救护于众生;真性巍巍,誓永兴于正道。”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潇湘读书社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aoxiangguan.cc/71118.html
⚠️侵权声明:如有侵权请发送邮件至:xiaobing1945@163.com 反馈,我们将尽快处理。
⚠️转载声明:若需转载,请保留原文链接并附出处,谢谢合作。
(2)
上一篇 2023年1月25日 下午2:50
下一篇 2023年2月5日 上午8:5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网站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