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深衣》原文+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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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问丧》

  亲始死,鸡斯徒跣,扱上衽,交手哭。恻怛之心,痛疾之意,伤肾干肝焦肺,水浆不入口,三日不举火,故邻里为之糜粥以饮食之。夫悲哀在中,故形变于外也,痛疾在心,故口不甘味,身不安美也。

【译文】

父母亲刚刚断气,孝子要脱下吉冠,露出发笋和裹髻的帛,光着脚,把深衣前襟的下摆掖在腰带上,双手交替捶着胸口痛哭,那种悲伤万分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真是五内如焚,一点水也喝不进,一口饭也吃不进,一连三天都不生火,所以左右邻居只好熬点糜粥让他喝让他吃。因为内心无限悲哀,所以面色憔悴,形容枯搞;因为痛不欲生,所以不想吃也不想喝,也不讲究穿什么为好。

  三日而敛,在床曰尸,在棺曰柩,动尸举柩,哭踊无数。恻怛之心,痛疾之意,悲哀志懑气盛,故袒而踊之,所以动体安心下气也。妇人不宜袒,故发胸击心爵踊,殷殷田田,如坏墙然,悲哀痛疾之至也。故曰:「辟踊哭泣,哀以送之。送形而往,迎精而反也。」

【译文】

士在死后三天举行大敛。死人放在床上叫做尸,装进棺材叫做枢。每一次迁动尸体,每一次抬起灵枢,孝子都要尽情地痛哭跺脚。那种万分悲伤的心情,那种痛不欲生的心情,悲哀烦闷,达到了即将爆炸的地步,所以孝子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以此来安定情绪,使烦闷之气得到发泄。妇人不适合袒露左臂,所以敞开外衣前襟,双手捶胸,两脚一齐跺地,乒乒乓乓,就像筑墙一般,这都是悲哀万分、经》上说:“捶胸跺脚,痛哭流涕痛不欲生的表现啊发出的声音!所以用悲伤的心情送别死者。”把死者的形骸送到墓地埋葬,把死者的灵魂迎接回来加以安顿。

  其往送也,望望然、汲汲然如有追而弗及也;其反哭也,皇皇然若有求而弗得也。故其往送也如慕,其反也如疑。

【译文】

孝子在往墓地送葬的时候,眼睛瞻望着前方,显出焦急的神情,就像是在追赶死去的亲人而又追赶不上的样子。葬毕哭着返回的时候,孝子的神情仿徨,就好像有什么心事没有了结似的。

  求而无所得之也,入门而弗见也,上堂又弗见也,入室又弗见也。亡矣丧矣!不可复见矣!故哭泣辟踊,尽哀而止矣。心怅焉怆焉、惚焉忾焉,心绝志悲而已矣。祭之宗庙,以鬼飨之,徼幸复反也。

【译文】

所以孝子在前往送葬的路上,就像幼儿思慕父母那样哭泣不止;在葬毕返回的路上,又像是担心亲人的神灵不能跟着一道回来而迟疑不前。满腹心事而未曾了结,回到家里,推门一看,却怎么也见不到亲人的影子;上堂再着,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进到亲人的住室再看,还是见不到亲人的影子。这样看来,亲人是真正地死了,走了,再也不能相见了!所以哭天嚎地,捶胸跺脚,要把心中的悲哀尽情发泄,只有这样才觉得心中好受点。内心无限的凋怅,无限的悲伤,无限的恍惚,无限的感叹,除了伤心和悲哀以外,还有什么办法呢!在宗庙中致祭,把亲人当作鬼神来祭飨,也不过是希望亲人的灵魂能够幸而回来罢了。

  成圹而归,不敢入处室,居于倚庐,哀亲之在外也;寝苫枕块,哀亲之在土也。故哭泣无时,服勤三年,思慕之心,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

【译文】

孝子把亲人在墓穴中埋好以后从墓地返回家中,不敢进入自己的寝室居住,而是住在简陋的倚庐里,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在荒郊野外;睡在草苫上,拿土块当枕头,就是因为哀伤死去的亲人还身埋土中。所以想起来就哭,没有定时,服丧三年,忧心劳思,曰夜思慕,这反映了孝子心甘情愿的志尚,也是人的感情的真实流露。

  或问曰:「死三日而后敛者,何也?」曰:孝子亲死,悲哀志懑,故匍匐而哭之,若将复生然,安可得夺而敛之也。故曰三日而后敛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子之心亦益衰矣;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可以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断决以三日为之礼制也。

【译文】

有人问道:“人死后三天才入敛,这是为什么呢?”回答是:孝子在父母刚刚去世时,心中悲哀,思想上一下子接受不了,所以趴在尸体上痛哭,就好象是能把父母哭活似的,人们怎么可以不顾及孝子的这点心思而强行马上入敛呢?所尽说,之所以三天以后才入敛,是为了等待死者的复生。三天以后还不复生,那就说明没有复生的希望了,孝子企盼父母复生的信念也逐渐动摇了;而且在这三天之内,有关治丧花费的筹划,入敛衣物的准备,也都‘可以就绪了;远道的亲戚,也可以来到了。所以圣人就根据这种情况做出决断,把死后三天才入敛作为礼制定了下来。

  或问曰:「冠者不肉袒,何也?」曰:冠,至尊也,不居肉袒之体也,故为之免以代之也。

【译文】

有人问道:“在戴着冠的时候不能袒露左臂,这是什么道理呢?”回答是:冠是至为尊贵的东西,,当一个人赤膀露肉时是不能戴冠的,否则就是对冠的裹读,所以特地制作免来代替冠。

  然则秃者不免,伛者不袒,跛者不踊,非不悲也;身有锢疾,不可以备礼也。故曰:丧礼唯哀为主矣。女子哭泣悲哀,击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稽颡触地无容,哀之至也。

【译文】

这样一来,秃子就不用戴免,驼背的人就不用袒露左臂,瘸子哭时就不用跺脚,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人内心就不悲哀,而是因为他们身患瘤疾,没法子完成这些礼节。所以说,丧礼只是以悲哀为主。女子哭泣悲哀,捶胸伤心;男子哭泣悲哀,叩头触地,不注意仪容:这都是极度悲哀的表现。

  或问曰:「免者以何为也?」曰:不冠者之所服也。《礼》曰:「童子不缌,唯当室缌。」缌者其免也,当室则免而杖矣。

【译文】

有人问道:“童子为什么也要戴免呢?”回答说:免是尚未加冠的童子所戴的东西。《仪礼》上说:“童子不为族人有绍麻之亲的人服绍,只有当室的童子才为族人服绍。”童子当室,就要为有练麻之亲的族人服细,服绍就要戴免,甚至还要拄丧杖。

  或问曰:「杖者何也?」曰:竹、桐一也。故为父苴杖--苴杖,竹也;为母削杖--削杖,桐也。

【译文】

有人问道:“丧杖是用什么做的呢?”回答说:有用竹子做的,有用桐木做的。无论用什么做的,其作用是一样的。所以为父亲用直杖,直杖是用竹子做成的;为母亲用削杖,削杖是用桐木削成的。

  或问曰:「杖者以何为也?」曰:孝子丧亲,哭泣无数,服勤三年,身病体羸,以杖扶病也。则父在不敢杖矣,尊者在故也;堂上不杖,辟尊者之处也;堂上不趋,示不遽也。此孝子之志也,人情之实也,礼义之经也,非从天降也,非从地出也,人情而已矣。

【译文】

有人问道:“孝子在居丧期间为什么要拄丧杖呢?”回答说:孝子由子死去了父母,经常哭泣,不计其数,忧劳勤苦地服丧三年,身体有病,体质很弱,需要用杖来支撑病体。如果父亲健在,就不敢为母亲拄丧杖,这是因为尊者尚健在的缘故;孝子在堂上也不拄丧杖,因为堂上是尊者所在的地方,需要避开。孝子在堂上不应快步行走,以显示从容不迫,否则就容易引起父亲的伤心。这些都是出于孝子的一颗诚心,是人情的真实流露,是合理合情的常规,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只不过是人情本应如此而已罢了!

《礼记·服问》

  传曰:「有从轻而重,公子之妻为其皇姑。有从重而轻,为妻之父母。有从无服而有服,公子之妻为公子之外兄弟。有从有服而无服,公子为其妻之父母。」传曰:「母出,则为继母之党服;母死,则为其母之党服。为其母之党服,则不为继母之党服。」

【译文】

《大传》篇在谈到从服时曾说:有的本应跟着穿较轻的丧服而变为穿较重的丧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为其生母仅仅头戴练冠,穿用小功布做的丧服,而且葬后即除;而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生母服齐衰期。有的本应跟着穿较重的丧服而变为穿较轻的丧服,例如妻为其娘家父母服齐衰期,是重服;而丈夫为其岳父母仅服绍麻,是轻服。有的是自己所从的人不为死者穿孝服而自己却要为死者穿孝服,例如国君的庶子不为其远房兄弟服丧,而国君的庶子之妻却要为庶子的远房兄弟服丧。有的是本来应该跟着穿孝服却变为不用跟着穿孝服了,例如国君的庶子为其妻之父母,如果他是嫡子,就可以为之服绍麻三月,但画为他是嫡子,所以就从有服变为无服了。古书上又说:如果母亲是被父亲休弃出门,作儿子的就要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如果母亲去世了,那就为母亲的娘家人服丧。凡是已为母亲的娘家人服过丧的,就不再为继母的娘家人服丧。

  三年之丧,既练矣,有期之丧,既葬矣,则带其故葛带,绖期之绖,服其功衰。有大功之丧,亦如之。小功,无变也。

【译文】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而且已经过了小祥之祭,该换穿较轻的丧服了,这时候又碰上了期亲之丧,而这位期亲也已经埋葬过了,在这种情况下的丧服打扮是,腰间系上三年之丧该换较轻丧服时所用的葛带,头上戴着为期亲服丧的葛经,穿的孝服是较轻的功衰。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大功之丧,也照此办理。如果碰上的丧事是小功之丧,那就用不着改变原来的孝服了。

  麻之有本者,变三年之葛。既练,遇麻断本者,于免,绖之;既免,去绖。每可以绖必绖;既绖,则去之。

【译文】

三年之丧,下葬以后,已经变麻带为葛带了,而这时又遇上了大功以上之丧,为了表示对后丧的哀悼,就要把前丧的葛带重新变为麻带。三年之丧,到了小祥以后又遇上小功之丧、这样,在需要为小功之丧戴免的时候,就要加戴小功的首纽。小功之丧敛殡已毕,不需要再戴免了,就把首续也去掉。

  小功不易丧之练冠,如免,则绖其缌小功之绖,因其初葛带。缌之麻,不变小功之葛;小功之麻,不变大功之葛。以有本为税。

【译文】

对于小功以下之丧,当其敛殡之时,凡需要戴纽的就一定要为之戴续,不需要戴经的时候就去掉它。三年之丧,小祥以后就应改戴练冠,如果此时又遇上小功之丧,不可改动练冠;如果需要为小功、绍麻之丧戴免,那就要加戴小功、绍麻的首经,而腰间仍系当初的葛带。二丧相连,改换丧服,不能斗轻改重。所以,小功之丧到了以葛易麻的时候,虽然又遇上绍麻之丧,也不能把小功之葛改为练麻之麻;同样道理,大功之丧到了以葛易麻的时候,虽然又遇上小功之丧,也不能把大功之葛改为小功之麻。只有大功之麻才可以改变斩衰、齐衰之葛。

  殇:长、中,变三年之葛。终殇之月算,而反三年之葛。是非重麻,为其无卒哭之税。下殇则否。

【译文】

本来正在服三年之丧,但又遇上了长疡、中疡之丧,虽然此时前丧已经易麻为葛,仍然要改服后丧的麻带。等到后丧的丧服结束,再换成前丧的葛带。这并不意味着荡服的麻带就比前丧的葛带为重,而是因为疡服的礼数简单,没有卒哭以后的易麻为葛之法。如果正在服三年之丧,但又遇上了下荡之丧,就不用这样做了。

  君为天子三年,夫人如外宗之为君也。世子不为天子服。君所主:夫人、妻、大子适妇。大夫之适子为君、夫人、大子,如士服。

【译文】

国君要为天子服丧三年,国君的夫人比照外宗的为国君为天子服齐衰期。至于国君的嫡子,为了避嫌,就不再为天子服丧了。国君只为其夫人、为其嫡子、为其嫡子之妻主持丧事。大夫的嫡子为国君、为国君的夫人、为国君的太子所穿的丧服,和士为国君、为国君的夫人、为国君的太子所穿的丧服一样。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译文】

国君的母亲如果是妾,不是夫人,则群臣不为之服丧;只有国君的近臣、驾车的以及车右随着国君为之服丧,国君穿什么样的丧服,这些人就随着穿什么样的丧服。国君为卿大夫服丧则穿锡衰,无论是在宫中还是出门,都是这样;但在前往卿大夫之家参加吊唁等活动时,要在皮弃上加上麻纽。大夫之间互相服丧,也是这样的礼数。为大夫之妻服丧,前往丧家吊唁时可穿锡衰,出门到别的地方去就可以脱掉。

  凡见人无免绖,虽朝于君,无免绖。唯公门有税齐衰。传曰:「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传曰:「罪多而刑五,丧多而服五,上附下附列也。」

【译文】

凡是在居丧期间出外去求见别人,不可去掉首纽,即令是去朝见国君,也无需去掉首纽。只有进入公门时才要脱掉齐衰孝服,但首续仍然不可去掉。古书上说:作为君子,既不可强迫他人抛开丧亲的悲痛,不可忘掉自己丧亲的悲痛。古书上又说:虽然罪行有许多种类刑罚只有五等;虽然丧服关系有许多种类,但丧服只有五等。需要重时就往上靠,需要轻时就往下靠,各从其等列。

《礼记·间传》

  斩衰何以服苴?苴,恶貌也,所以首其内而见诸外也。斩衰貌若苴,齐衰貌若枲,大功貌若止,小功、缌麻容貌可也,此哀之发于容体者也。

【译文】

斩衰丧服为什么要使用直麻做的首续和腰带呢?,因为宜麻颜色黛黑,非常难看,所以用它来把内心的悲哀表现在服饰上面。穿斩衰丧服的人,其脸色深黑,就像直麻一样;穿齐衰丧服的人,其脸色浅黑,就像棠麻一样;穿大功丧服的人,其神情呆板;穿小功、绍麻丧服的人,其神情和平赏差不多。这是悲哀表现在脸色、神情上的不同。

  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齐衰之哭,若往而反;大功之哭,三曲而偯;小功缌麻,哀容可也。此哀之发于声音者也。

【译文】

穿斩衰丧服者的哭声,那是一口气地哭下去,直到上气不接下气;穿齐衰丧服者的哭声,虽是一口气地哭下去,但上气还可以接着下气;穿大功丧胆者的哭声,听起来是时高时低,尾声从容;穿小功、绍麻丧服者的哭声,只要做出有悲哀的表情就可以了。这是悲哀表现在哭声上的不同。

  斩衰,唯而不对;齐衰,对而不言;大功,言而不议;小功缌麻,议而不及乐。此哀之发于言语者也。

【译文】

居丧之中在和他人交谈时,如果是斩衰之丧,那就只发出“唯唯”的声音而不回答别人的问话;如果是齐衰之丧,那就可以回答别人的问话,但不可主动问人;如果是大功之丧,那就可以主动问人,但不可以发表议论;如果是小功、绍麻之丧,那就可以发表议论,但还不可谈笑风生。这是悲哀表现在言语方面的不同。

  斩衰,三日不食;齐衰,二日不食;大功,三不食;小功缌麻,再不食;士与敛焉,则壹不食。故父母之丧,既殡食粥,朝一溢米,莫一溢米;齐衰之丧,疏食水饮,不食菜果;大功之丧,不食酰酱;小功缌麻,不饮醴酒。此哀之发于饮食者也。

【译文】

穿斩衰丧服的人,头三天不吃任何东西;穿齐衰丧服的人,头两天不吃任何东西;穿大功丧服的人,三顿不吃任何东西;穿小功、绍麻丧服的人,两顿不吃任何东西。士人如果去帮助小敛,则要停吃一顿。所以父母之丧,既殡以后,只喝稀粥,早上吃一溢米,晚上吃一溢米;而齐衰之丧在既殡以后,可以吃粗米饭和喝水,但不可以吃蔬菜瓜果;大功之丧在既殡以后,虽然可以吃蔬菜瓜果,但还不可以吃醋酱一类的调料;小功、绍麻之丧在既殡以后,虽然可以吃醋酱一类的调料,但还不可以喝甜酒。这是悲哀在饮食方面表现出来的不同。

  父母之丧,既虞卒哭,疏食水饮,不食菜果;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酰酱;中月而禫,禫而饮醴酒。始饮酒者先饮醴酒。始食肉者先食干肉。

【译文】

为父母服丧,在虞祭、卒哭之后,就可以吃粗米饭和喝水,但还不可以吃蔬菜瓜果;满一周年时举行小祥之祭,此后就可以吃蔬菜瓜果;满两周年时举行大祥之祭,此后就可以吃醋酱一类的调料;大祥以后间隔一个月举行谭祭,谭祭之后就可以喝甜酒。开始饮酒时,要先饮甜酒;开始吃肉时,要先吃干肉。

  父母之丧,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齐衰之丧,居垩室,芐翦不纳;大功之丧,寝有席,小功缌麻,床可也。此哀之发于居处者也。

【译文】

居父母之丧,孝子要住在倚庐里,寝卧在草苫上,拿土块当枕头,睡觉时也不脱首续和腰续;居齐衰之丧,就要住在奎室里,睡在剪齐了边却没有扎缘的蒲席上;为大功亲属服丧,睡觉的时候就可以睡在席子上;为小功、绍麻亲属服丧,像平常那样睡在床上也是可以的。这是悲哀表现在居处方面的不同。

  父母之丧,既虞卒哭,柱楣翦屏,芐翦不纳;期而小祥,居垩室,寝有席;又期而大祥,居复寝;中月而禫,禫而床。

【译文】

居父母之丧,在虞祭、卒哭之后,就可以把搭建倚庐时所用的卧地之媚用柱子支起来,遮盖倚庐的草苫也可以稍加修剪,睡觉所用的草苫也可以换成剪齐了边却还没有扎缘的蒲席;满一周年时举行小祥之祭,此后就可以搬到奎室里去住,睡觉也可以使用席子;满两周年时举行大祥之祭,此后就可以搬到自己的寝室去住;再隔一个月举行樟祭,樟祭以后就可以像平常那样睡在床上。

  斩衰三升,齐衰四升、五升、六升,大功七升、八升、九升,小功十升、十一升、十二升,缌麻十五升去其半,有事其缕、无事其布曰缌。此哀之发于衣服者也。

【译文】

做斩衰丧服所用的布是三升。做齐衰丧服所用的布,有四升的,有五升的,有六升的。做大功丧服所用的布,有七升的,有八升的,有九升的。做小功丧服所用的布,有十升的,有十一升的,有十二升的。做绍麻丧服所用的布,其经线的缕数是十五升布的一半,线缕经过加工,织成布后捶洗时不再加灰,这样的布就叫做绍布。这是悲哀表现在衣服方面的不同。

  斩衰三升,既虞卒哭,受以成布六升、冠七升;为母疏衰四升,受以成布七升、冠八升。去麻服葛,葛带三重。期而小祥,练冠縓缘,要绖不除,男子除乎首,妇人除乎带。男子何为除乎首也?妇人何为除乎带也?男子重首,妇人重带。除服者先重者,易服者易轻者。又期而大祥,素缟麻衣。中月而禫,禫而纤,无所不佩。

【译文】

斩衰所用的布是三升,但在虞祭、卒哭以后,其受服所用的布就是六升,丧冠所用的布就是七升。为母亲穿的孝服所用的布是四升,但在虞祭、卒哭以后,其受服所用的布就是七升,丧冠所用的布就是八升。虞祭、卒哭之后,男子要去掉麻腰带而换成葛腰带,葛腰带是用四股线拧制而成。满一周年时举行小祥之祭,此后就可以改戴练冠,中衣也可以换成练衣,并且领子上带有浅红色的镶边,但男子的葛腰带还不能除掉。男子除丧是从首经开始,妇人除丧是从腰带开始。男子为什么要先除首续呢?妇人为什么要先除腰带呢?因为首续在男子的丧服中最为重要,而腰带在妇人的丧服中最为重要。除去丧服的时候,先要除去最为重要的部位;正服重丧,又遭轻丧,需要为轻丧改变丧服的时候,那就只能改变较轻的部位。满两周年时举行大祥之祭,此后孝子就可以头戴用白色生绢所制的冠,冠缘又用白绩镶边,身穿麻衣。再隔一个月举行谭祭,樟祭以后就可以戴用黑经白纬的布所制的冠,无论什么装饰也都可以佩带。

  易服者何?为易轻者也。斩衰之丧,既虞卒哭,遭齐衰之丧,轻者包,重者特。既练,遭大功之丧,麻葛重。齐衰之丧,既虞卒哭,遭大功之丧,麻葛兼服之。斩衰之葛,与齐衰之麻同;齐衰之葛,与大功之麻同;大功之葛,与小功之麻同;小功之葛,与缌之麻同,麻同则兼服之。兼服之服重者,则易轻者也。

【译文】

正服重丧,又遭轻丧,为轻丧而改变重丧之服,为什么要改变重丧较轻的部位呢?如果正在服斩衰之丧,在虞祭、卒哭以后,又遇上齐衰之丧,这时候,因为男子的较轻部位在腰,就可以戴上齐衰的麻腰带以包括斩衰的葛腰带;而妇人的较轻部位在首,就可以戴上齐衰的麻首续以包括斩衰的葛首续;而男子的重要部位在首,就可以保留斩衰的首经不变;而妇人的重要部位在腰,就可以保留斩衰的腰带不变。如果是在斩衰之丧的一周年以后又遇上大功之丧,那么,在后丧卒哭之前,无论是男子还是妇人,都戴着麻首经和麻腰带,这叫做重麻;在后丧卒哭之后,无论是男子还是妇人,都又改为葛首经和葛腰带,这叫做重葛。如果原来正在服齐衰之丧,在虞祭、卒哭之后又遇上大功之丧,那么,男子就要以后丧的麻腰带换下前丧的葛腰带,而头上仍戴着前丧的葛首纽。这叫做麻与葛兼而有之。斩衰丧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续改为葛纽,其葛纽的粗细与齐衰丧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经相同;齐衰丧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纽改为葛续,其葛经的粗细与大功丧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纽相同;大功丧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纽改为葛纽,其葛纽的粗细与小功丧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纽相同;小功丧服在卒哭之后要把麻续改为葛续,其葛经的粗细与练麻丧服在卒哭之前所服的麻纽相同。既然有此相同,那就可以既服前丧的葛,又服后丧的麻。兼服麻葛时要遵循的原则是,对于丧服的重要部位,仍服前丧的葛,而对于丧服的次要部位妥则改为后丧的麻。

《礼记·三年问》

三年之丧何也?曰:称情而立文,因以饰群,别亲疏贵践之节,而不可损益也。故曰:无易之道也。创巨者其日久,痛甚者其愈迟,三年者,称情而立文,所以为至痛极也。斩衰苴杖,居倚庐,食粥,寝苫枕块,所以为至痛饰也。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者有已,复生有节哉?

【译文】

守丧三年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呢?回答是:这是根据内心哀痛程度而制定的与之相称的礼文,藉此来表明亲属的关系,区别亲疏贵贱的界限,因而是不可随意增减的。所以说,这是不可改变的原则。创伤深重,复原的曰子就长;悲痛得厉害,平复的时间就慢。守丧三年的规定,就是根据内心哀痛程度而制定的与之相称的礼文,用来表示无以复加的悲痛。身穿斩衰,手持直杖,住在倚庐,进食稀粥,睡在草苫上,用土块当枕头,凡此种种,都是为了表示无限的悲痛。三年的守丧期限,实际上二十五个月就结束了。虽然孝子的哀痛还没有结束,对父母的思念仍然存在,可是守丧的期限却到此为止,这是因为对死者的怀念总得有个停止、对于活着的人也总得恢复正常生活吧?

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反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故有血气之属者,莫知于人,故人于其亲也,至死不穷。将由夫患邪淫之人与,则彼朝死而夕忘之,然而从之,则是曾鸟兽之不若也,夫焉能相与群居而不乱乎?将由夫修饰之君子与,则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若驷之过隙,然而遂之,则是无穷也。故先王焉为之立中制节,壹使足以成文理,则释之矣。

【译文】

天地之间的一切生物,只要是高等的动物,必定都有感情。凡是有感情的动物,没有不知道爱护自己同类的。就说大的鸟兽吧,如果丧失了自己的同伴,过了一月,过了一季,还要拐回来巡视;经过过去居住的巢穴时,必定要盘旋,要号叫,要徘徊良久,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即使像燕子、麻雀一类的小鸟,在这种情况下,也要叽叽喳喳地哀鸣一阵,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在所有的高等动物之中,没有比人更富于感情的了。所以,人对于死去的双亲,至死也不会忘怀。如果由着那些愚蠢无知或者放荡无羁者的意思去办,他们就会早上死了父母,晚上就会忘掉。如果对他们放任不管,那岂不成了连鸟兽也不如了,还怎么能够让大家过集体生活而不发生混乱呢?如果由着那些讲究礼仪的君子的意思去办,则三年的丧服,二十五个月就宣告结束,就像弹指一挥之间那样地迅速。如果成全他们的心愿,那将是哀痛永远没有结束之曰。所以先王为贤人与小人制定了一个折中的礼节,使大家都感到合情合理,然后除去丧服。

  然则何以至期也?曰:至亲以期断。是何也?曰:天地则已易矣,四时则已变矣,其在天地之中者,莫不更始焉,以是象之也。然则何以三年也?曰:加隆焉尔也,焉使倍之,故再期也。由九月以下何也?曰:焉使弗及也。故三年以为隆,缌小功以为杀,期九月以为间。上取象于天,下取法于地,中取则于人,人之所以群居和壹之理尽矣。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孔子曰:「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达丧也。」

【译文】

那么丧期为一年的丧服是根据什么制定的呢?回答是:为某些至亲而不至尊的亲属服丧满一年就应除服。这是什么道理呢?回答是:一年之中,天地已经运行了一周,四季已经循环了一遍,天地之间,万象无不更新,所以制定出一年的丧服来效法它。那么为什么有的丧期是三年呢?回答是:这是为了更加隆重其事,于是使丧期延长一倍,所以要过两个周年才除去丧服。那么丧期是九月以下的又是何道理呢?因为有的亲属赶不上至亲那么亲,于是丧期也就达不到一年。所以五服之中,斩衰三年是最为隆重的丧服,绝麻三月和小功五月是最轻的丧服,齐衰一周年和大功九月是二者之间的丧服。这种规定,上则取法于天,下则取法于地,中间则取法于人情,人们之所以能够集体生活而又和谐一致的道理都表现出来了。所以三年之丧,是人情味十足的一种礼仪。这种最为隆重的礼仪,是历代天子所共同遵循的,是古往今来无人违背的,也不知道究竟已经实行了多么长的时间了。孔子说:“孩子生下三年以后才能离开父母的怀抱,所以,父母去世,孩子为之服丧三年,这也是普天之下通行的丧礼。”

《礼记·深衣》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

  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钩边。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

【译文】

古人穿的深衣,是有一定的尺寸样式的,以合乎规、矩、绳、权、衡的要求。深衣的长度即令再短,也不能够露出脚背;即令再长,也不能够拖拉住地。裳的两旁都有宽大的余幅作枉,穿着时前后两枉交叠。深衣腰围的宽度,是深衣下缉的一半。袖子与上衣在腋下连合处的高低,以可以运肘自如为原则。袖子的出手部分的长度,以反折过来刚好到肘为合度。腰间大带的位置,下面不要压住大腿骨,上面不要压住肋骨,要束在大腿骨之上、肋骨之下的无骨部位。深衣裁制的方式:上衣用布六幅,下裳用布六幅,共十二幅,以象征一年有十二个月。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译文】

圆形的袖口,用以象征圆规。方形的交领如矩,用以象征品行方正。背缝像墨线似的从后背直到脚后跟,用以象征品行正直。裳的下缉如秤杆秤锤,用以象征公平。袖口之所以象征圆规,是为了举手抬脚都合乎礼貌;背缝如墨线与领口如曲尺,是表示为政要正直、品行要端方。所以《易经》上说:坤卦六二艾的动态,不但表示直,而且表示方。裳的下缉像秤杆秤锤,是表示没有偏颇而把心放平。因为深衣符合规、矩、绳、权、衡五个方面的要求,所以圣人要穿它。规与矩,取其大公无私之义;绳,取其正直之义;权与衡,取其公平之义。所以先王很看重深衣。穿着深衣,可以习文,可以练武,可以作为摈相,可以、带领部队,样式完备,做起来省力,是朝服、祭服以外最好的衣服了。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译文】

如果父母及祖父母都双双健在,所穿的深衣就用带有五彩花纹的布来镶边。如果只有父母健在,所穿的深衣就用青布来镶边。如果是个父亡母存的孤儿,就用白布来镶边。深衣袖口的镶边,深衣下摆的镶边,深衣裳边的镶边,都是寸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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