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鉴》汉-荀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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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荀悦著。共5卷:政体、时事、俗嫌、杂言上、下。通行版本有《汉魏丛书》、《四部丛刊》。清卢文绍作《申鉴校正》。主张儒术治国,强调“重民”,“人主承天命以养民者也,民存则社稷存,民亡则社稷亡。故重民者,所以重社稷而承天命也”(《杂言上》)。

申鉴

汉颍川荀悦着

南丰吴道传校

政体第一

夫道之本。仁义而已矣。五典以经之。群籍以纬之。咏之歌之。弦之舞之。前鉴既明。后复申之。故古之圣王。其于仁义也。申重而已。笃序无强。谓之申鉴。

圣汉统天。惟宗时亮。其功格宇宙。粤有虎臣乱政。虎臣汉兴辅弼之臣乱治也时亦惟荒圯湮。治荒曰荒兹洪轨仪。

鉴于三代之典。王允迪厥德。迪蹈也功业有尚。天道在尔。惟帝茂止。陟降肤止。万国康止。允出兹。斯行远矣。

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阴阳以统其精气。刚柔以品其群形。仁义以经其事业。是为道也。故凡政之大经。法教而已矣。

教者。阳之化也。法者。阴之符也。仁也者。慈此者也。义也者。宜此者也。礼也者。履此者也。信也者。守此者也。智也者。知此者也。是故好恶以章之。喜怒以莅之。哀乐以恤之。若乃二端不愆。二端者教与法也五德不离。五德者仁义礼智信也六节不悖。六节者好恶喜怒哀乐也则三才允序。五事交备。百工惟厘。庶绩咸熙。天作道。皇作极。臣作辅。民作基。

惟先哲王之政。一曰承天。二曰正身。三曰任贤。四曰恤民。五曰明制。六曰立业。承天惟允。正身惟常。任贤惟固。恤民惟勤。明制惟典。立业惟敦。是谓政体也。

致治之术。先屏四患。乃崇五政。一曰伪。二曰私。三曰放。四曰奢。伪乱俗。私坏法。放越轨。奢败制。四者不除。则政末由行矣。

俗乱则道荒。虽天地不得保其性矣。法坏则世倾。虽人主不得守其度矣。轨越则礼亡。虽圣人不得全其道矣。制败则欲肆。虽四表不能充其求矣。是谓四患。

兴农桑以养其生。审好恶以正其俗。宣文教以章其化。立武备以秉其威。明赏罚以统其法。是谓五政。民不畏死。不可惧以罪。民不乐生。不可观按汉书作劝字以善。虽使■布五教。咎繇作士。政不行焉。故在上者。先丰民财以定其志。

帝耕籍田。后桑蚕宫。国无游民。野无荒业。财不虚用。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谓养生。此政之当崇者一也君子所以动天地应神明正万物。而成王治者。必本乎真实而已。故在上者审则仪道以定好恶。善恶要于功罪。毁誉效于准验。听言责事。举名察实。无或诈伪以荡众心。故事无不核。物无不切。善无不显。恶无不彰。

俗无奸怪。民无淫风。百姓上下睹利害之存乎己也。故肃恭其心。慎修其行。内不忒惑。外无异望。虑其睹去徼幸。无罪过不忧惧。请谒无所听。财赂无所用。则民志平矣。是谓正俗。此政之当崇者二也君子以情用。小人以刑用。荣辱者。赏罚之精华也。

故礼教荣辱以加君子。化其情也。桎梏鞭朴以加小人。治其刑也。君子不犯辱。况于刑乎。小人不忌刑。况于辱乎。若夫中人之伦。则刑礼兼焉。教化之废。推中人而坠于小人之域。教化之行。引中人而纳于君子之途。是谓章化。此政之当崇者三也小人之情。缓则骄。骄则恣。恣则急。急则怨。怨则畔。危则谋乱。安则思欲。非威强无以惩之。

故在上者。必有武备。以戒不虞。以遏寇虐。安居则寄之内政。有事则用之军旅。是谓秉威。此政之当崇者四也赏罚。政之柄也。明赏必罚。审信慎令。赏以劝善。罚以惩恶。人主不妄赏。非徒爱其才也。赏妄行则善不劝矣。不妄罚。非徒慎其刑也。罚妄行则恶不惩矣。赏不劝。谓之止善。

赏及淫人则善无所劝而为善者止矣罚不惩。谓之纵恶。罚及善人则恶无所惩而为恶者纵矣在上者能不止下为善。不纵下为恶。则治国矣。是谓统法。此政之当崇者五也四患既蠲。

五政既立。行之以诚。守之以固。简而不怠。疏而不失。无为为之。使自施之。无事事之。使自交之。不肃而治。垂拱揖逊而海内平矣。是谓为政之方也。惟修六则以立道经。一曰中。二曰和。三曰正。四曰公。五曰诚。六曰通。以天道作中。以地道作和。以仁德作正。以事物作公。以身极作诚。以变量作通。易传曰通其变又曰变则通是谓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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