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中毒案】清华到底有没有责任,且看最权威的维基百科如是说

以下内容笔者摘自维基百科。

笔者不得不感叹,除了你的父母和极少数好人如贝志诚,真没有人真心关心你,其余人想的都是如何撇清自己的责任。

对清华大学的质疑[编辑]

朱令病因确诊后,清华大学化学系隐瞒分析中心有铊的事实。2006年,原物化2班的一名同学回忆此事时说,“至少在朱令病因确诊后,化学系不应该隐瞒分析中心有铊的事实。”从1995年起,清华大学校方一直声称,清华大学的化学毒品管理十分严格,本科生不可能接触铊盐。[43]

而孙维更表示,1997年在警方的调查中,清华大学转而向警方表示,清华大学实验室的化学品管理非常严格,只有化学系有铊盐,且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55]。2006年,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李隆弟表示,“我和童爱军老师是同一个实验室的,那位同学(指孙维)当时是在童老师名下到实验室做毕业论文。朱令不在这个实验室里。同学们是可以随便进实验室进行实验的。”[13]

2006年1月12日,在接受《新民周刊》记者采访时,当年指导孙维本科毕业论文的童爱军教授承认,当年自己和孙维(报道中化名“苏荟”)因为课题需要都接触铊盐,但童爱军强调:“仅仅说只有我和苏荟能接触到铊盐是不对的,当年我只是一名讲师,参与的是一个大的课题组,有其他教授和同学参加这个课题组,而且这个课题组也不止我们清华一家单位。”[52]童爱军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1996年发表一篇涉及到铊盐的学术论文[69]。孙维本人也从未否认自己可以接触到铊盐,但对清华大学向警方所说的自己是唯一一位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的说法则并不认同。[55]

清华大学化学毒品管理混乱的曝光[编辑]

1997年起,清华大学改变此前一直坚持的该校化学毒品管理很严,本科生不能接触铊的说法。1997年4月9日,当时仍在化学系任教的薛芳渝教授说:清华大学化学实验室有铊,多数本科生的确不接触铊,但朱令同一宿舍的女生因帮助老师搞课题,能够接触并使用铊。1997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人共同会见朱令家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及研究生都不接触铊,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但薛芳渝教授则对朱令的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某些学生在研究课题中能够接触到铊,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43]

孙维在其2005年于天涯社区发的帖子中声称,她在1997年4月2日警方的讯问中首次得知,清华大学声称她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孙维对此不能接受。她查阅有关文献后认为,在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994年、1995年、1996年的多篇论文中,清华大学化学系都有使用铊试剂的记载。直到1997年警方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此外,后来化学系领导也承认,除了化学系,其他系的实验室也有铊。孙维还认为清华大学化学系对化学毒品管理混乱。

为此,1997年4月,她的哥哥(并非清华大学学生)多次独自赴化学系实验楼,拍摄自己随意拿取桌上的有毒试剂进出实验楼,而无人加以制止的情况。1997年5月5日,孙维找到清华大学党委办公室,将该录像放给党委办公室人员看,并称:“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1997年5月6日清晨,清华大学各实验室突然进行大规模整改,要求师生停止工作,将全部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保管,同时由清华大学保卫处进行录像。[55]1997年6月26日,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家属,重申以下几点:朱令没有接触过铊;学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规定进行的;学校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43]

1997年6月30日,清华大学本科生毕业典礼之前,化学系领导通知孙维,由于其被公安调查而不能发给毕业证书,并让其父母来学校谈话,称学校接到公安通知缓发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当时接待孙维及其父母的一位清华大学党委领导还称:“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孙维的父母当即赴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了解情况,结果公安局方面称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之事。其间,孙维和父母致信清华大学党委领导,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孙维并加盖公章。虽经过多次交涉,但清华大学坚持不发给书面通知。[55]

1997年7月18日,孙维将其哥哥的录像带和自己查到的清华大学化学系使用铊试剂的有关文献交给公安部门。[55]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下发教备厅〔1997〕13号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清华大学铊盐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定性:“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43][70]

此后,经孙维及父母多次催促,1997年8月下旬,清华大学党委、校办及化学系领导等人在清华大学招待所(丙所)接待孙维及父母。孙维及父母表示,清华大学扣发孙维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毫无依据。清华大学党委领导则称:“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并称,“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此次谈话双方不欢而散。此后,孙维又给清华大学党委领导打两次电话,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1997年9月29日,化学系领导打电话通知孙维第二天赴学校领取证书。[55]

封存在化学系的朱令物品再次被盗[编辑]

2006年,在接受《青年周末》采访时,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告诉记者,朱令在清华大学的物品于1998年第二次被盗[49]。由于清华大学主动赔偿,态度很好,朱家就一直未将此事公开。1998年12月,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遗失。对此,朱令父母质疑:两次失窃丢的都是朱令的生活用品,有人要掩盖什么?

朱明新说[49],公安部门早在1995年就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并给朱家一份物品清单。化学系对此的解释是“系里搬过几次家,也许是装修工人偷的”,主动赔偿朱家3000元。此后,记者联系到清华大学化学系主任薛芳渝,他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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